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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 22, 2008 於 8:36 午後
· 歸檔於 book, movies news
我一直很希望姐姐能活下去,
但如果她死掉的話會是我最大的幸福。
這本書的故事題材相當吸引我。
作者是茱迪‧皮考斯。
1967年生於紐約長島。
普林斯頓大學創意寫作學士,哈佛教育碩士。
擅以小說處理極具道德爭議的題材,
作品不乏探討安樂死及描述青少年自殺的內容;
近幾年前更觸及聳人聽聞的「優生絕育法」。
其在2003年獲得美國新英格蘭最佳小說獎,
並榮登《紐約時報》暢銷作家之列。
《華盛頓郵報》更將皮考特譽為大師級作家。
恐怖大師史帝芬金也對她讚譽有加。
莎拉為了救罹患急性前骨髓性白血病的女兒凱特,
利用醫學科技生下與凱特有完美基因配型的安娜。
十三年來,安娜不斷地供應凱特血液、白血球、
骨髓、幹細胞,現在輪到了她的腎臟。
無法忍受再被當成藥糧的安娜決定反擊她的父母,
控告父母奪走她的身體使用權。
而這種題材+暢銷小說,
怎麼可能不拍成電影……
果然,馬上就被相中。
原定卡司:
Dakota與Elle Fanning要演這對姐妹!!!
相當不錯的消息。
畢竟真姐妹來演會更有fu一點。
這部拍的好的話,會非常好看耶,
導演是手札情緣的Nick Cassavetes,
拜託一定要穩住,好擔心會被拍的太便宜或是太煽情。
演媽媽莎拉的是Cameron Diaz,
也因為這個媽媽的選角,
導致兩個女兒的年齡比書中還要小。
演告爸媽的Ana是Ellen Fanning,
Kate則是姊姊Dakota來演,
這樣Elle的戲份其實比較吃香點~
但沒想到…..
達科塔芬妮居然說不願意剃光頭所以拒演!
哇哇哇
我想她的演藝事業差不多了…
她在拍完企圖心很強的Hounddog之後,
居然就從此一蹶不振。(戲被批、人被罵、最後電影還沒上映orz)
所以妹妹當然也一併換掉。
換成誰?
Of course就是我們新生代童星之Queen─Abigail Breslin
喔喔喔喔喔~ 比起Dakota我真是喜歡她太多了。(including演技:p)
另外一個則找了美國影集Medium中,
女主角Patricia Arquette的大女兒Sofia Vassilieva擔任。(洽談中)
不過將剃頭的是Sofia Vassilieva,
她才是接Dakota的腳色;
Abigail演的是Elle的腳色。
the Fanning Sisters vs. “Little Sunshine” Abigail
美國娛樂圈本來就一直在吵這兩邊的戰火
(小時候就在玩后不見后orz)
結果她們的戰火真的要開始燃燒了~ XD
參與演出的還有:Alec Baldwin, Joan Cussack…等
註:
有傳聞Dakota Fanning非常不爽Abigial Breslin比她早入圍奧斯卡,
(Abigail去年已「小太陽的願望」入圍最佳女配角) 所以結出與她不合的心結,
如果這次Abigail再以這部她拒拍的片入圍第二座,就被媒體笑說她一定會氣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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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 5, 2008 於 8:57 午後
· 歸檔於 book, movies news
我必須懺悔,當初我聽到金城武這部片時,
我一直以為是翻拍日本少女漫畫,
我可能把它想成愛上壞壞的死神了。>”<
今天我去法雅客把整本書看完,
我只能說,唉唷喂呀,好好看唷。
另一個出我意料的是,
原來整本書是分成六個故事,
我還以為是長篇小說。
我只想說這個書名好棒呀,
強烈反對台灣片商改名,
改名我就罷看。(囧)
改拍成電影版之後,
從男女主角的定調就知道它主要是改拍六篇的第一則,
同名的『死神的精算度』。
但現在電影版將會非常非常危險,
所以奉勸大家,很期待電影的,可以不要先看書了,
因為看書之後會愛上,然後發現電影亂改之後,
肯定會瘋掉。(我論這部片的改法會跟蟲師一樣 >”< 
怎麼說呢?
其實原著中六篇完全沒關係(?)←其實沒有完全啦,最後一篇有微雷。
而且有一個重點是,六篇裡面的死神,
全都是不同形象的。
也就是說金城武飾演的這個千葉,
他永遠都叫做千葉這個名字,
但他會在不同的case中,有不同的長相、身分、年齡、工作。
問題是電影裡我看了一下wiki,
他似乎會把六篇故事合起來,
就跟蟲師一樣變成沒關係的也混在一起演,
然後千葉通通都長一樣。(囧)
我覺得千葉的長相不一樣是個很大的重點耶,
依照金城武的樣子,是完全符合第一篇,
也就是電影主改編的那一篇,
不得不說一邊看小說時,
一邊就忍不住會覺得,喔麥尬我的媽,
這個死神完全就是金城武。>”<
1.這篇的死神特別帥,內文有提到。
2.死神的出場永遠都是雨天。moto下雨的廣告!?
3.死神的最大興趣就是聽音樂。依舊還是手機廣告,世界聞名的那支。
以上三個聯集馬上就讓我想到金城武,
難怪伊坂會說非金城武不給拍。XD
可是問題是其他有幾則的死神樣貌,
是極度平凡的、有更老的、有更胖的,
那個形象感覺會在那個case中的參予比較吻合,
如果通通都改成是金城武的話,
視覺上當然是享受,但在故事設計上就可惜了。
再繼續談到第一篇(即電影主篇),
不得不說找到小西真奈美來演,
casting真有他的!
我雖喜歡她(的冷酷質感),但我不覺得她特別漂亮,
當時心想跟金城武合演有點不太稱;
但,吼,在看小說時第一篇的女主角(即預定死者),
光看伊坂那個文字敘述,你忍不住就會脫口而出:小西真奈美!
天殺的,書上形象與真實演員間太神似了,
所以找到小西完全就是一個正確的選擇。
我手邊現在沒有書,很難去寫下作者怎麼形容這個女的,
但在書店看到的一瞬間,我真覺得妙妙妙,
虧選角工作人員想的到。
不過小西主演這個腳色的同時,
也出現了整個電影改編上我覺得最恐怖的地方,
居然這也成了這部電影的賣點之一,
我留著下面再說。
先講一下整部片的設定。
來到凡間的死神會有一個為期接近一週的工作(可長可短),
那就是觀察預計要死的那個人,來檢驗他的資格,
最後再向上層回報,看是要「認可」(即乎他死),還是要「放行」(即不讓他死)。
不過90%都沒有意外,死神的回報都會是認可,
下凡一週只是例行公事。
其他設定:
1.長相身分會變(剛剛有提)
2.喜歡聽音樂。因此死神平時沒事的聚集地就是唱片行。
3.必定伴隨著下雨。(這我不確定是死神皆然,還是唯獨千葉如此。)
4.死神在凡間的名字必須簡單,所以一律都用地名。
5.死神不用吃東西的,所以吃飯對他們來說反而不是樂事。
6.死神不能觸碰到人類,如果不小心碰到,人類會昏迷。
接下來就分篇講,
如果順序有亂掉就算了。
(後面我會完全不避雷)
(請客倌自行斟酌)
1.死神的精算度:
這次case的觀察對象是個20歲出頭,
看起來卻超齡的女OL,
她的工作是大型公司的客服,
在死神觀察那週她遇到了一個變態的客人,
老是指名要找她,而且都沒有什麼正經事,
只是猛跟她聊天,甚至要約她出來見面。
結果因緣巧合之下,千葉發現原來那個變態客人,
其實是一個業界相當有名、音樂造詣也極高的製作人,
他三番兩次找上女主角其實是為了要確認她的聲音,
並說服她幫她發唱片。
因為這個契機,讓迷戀音樂至極的千葉,
最後毅然的給了她一個「送行」,算是相當破天荒的突發狀況。
也因此接下來要提到我認為這部片最有機會爆掉的地方就是,
女主角藤木一惠的歌聲。
基本上在書裡,這個東西給了讀者非常棒的想像空間,
因為後來她真的成功的發了唱片,成了一個紅人,
歌聲真的非常好聽。(在書中這是最後一則才拉回去帶到的。)
但想像中的神物歌聲現在要實物化,
大家可以知道那個風險有多大嗎?
而剛好這次電影也利用這個契機,
順勢幫小西真奈美以劇中名義發行單曲,
搭配到電影劇情(這個梗日劇/日映畫都很愛用),
問題是如果後來這個歌聲根本不夠夢幻呢…?
我現在想都不敢想。
為什麼我會在一開始說伊坂幸太郎走出一個新風格呢?
因為雖然他是定位在推理小說這掛的,
但你看他的書,你很難說服自己,這是推理小說。
如同在書的序中提到的,
比起其他人是真的在寫推理小說,
到不如說伊坂是把推理小說當成「容器」,
裡面裝的其實是別的/他自己的東西。
像這本書六個故事中,
有愛情故事、有公路電影…
裝載著各式各樣不同的東西。
推理儼然只成了他的外殼,
他要表達的旨意並不只是推理。
其他幾篇:
(我的篇名可能會不正確)
死神與藤田:講的是一個重情意的黑社會大哥,
以及甘願為他擋死的小弟的故事。
我超愛這篇的結尾,收的真棒。
大風雪的死神:把故事格局放在類似金田一漫畫的推理劇情中,
一群看似無關的人收到一張請帖來到某城堡住,
卻在風雪夜之中一個一個的被殺害。
但哪些人會死其實死神早就知道,
搞到最後猜兇手好像也不是這篇的主題了。
戀愛的死神:一個小哥愛上了對面的鄰居。
這是一個非常感人,卻很低調的愛情故事,
一樣結尾收的非常棒。
旅途中的死神:一個殺死路人、又刺傷母親的現行犯,
劫了死神的車,要他載他去最後一個地方,
他要去那邊殺一個人,等殺完之後他就會去自首。
(各位觀眾。↑上面這篇我覺得實在太精采了。超乎整本書的格局)
一趟峰迴路轉的車遊,其實是那個年輕人的記憶拼圖,
最後成就了他對於自己的贖罪之旅。
死神與老婦人:這篇就是唯一一篇會與前面有關的。(先埋雷,不過這句其實就是雷了XD)
這次死神的新任務是個老婦人,這個老人不得了,
她一眼就看穿死神的真實身分。
她完全不畏懼,只希望死神能在她臨終前幫她一個忙…
最後介紹電影的官方網站:
http://www.shinigaminoseido.jp/
這個首頁真是漂亮呀。
有預告可看以及桌布下載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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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 5, 2008 於 8:42 午後
· 歸檔於 book
日本推理派的作家真的才人輩出,
而且輕重淡鹹各種口味都有,任君挑選。
但其中就屬伊坂幸太郎最為出色。
1.他完全走出一個新風格。(這個留後再說)
2.他在年紀輕輕的情況下,就已入選過五次直木賞,
平了東野圭吾的紀錄,雖然五次都還沒真正拿下,
不過他還年輕(1971年生),基本上還大有可為。
他的第一次獲選,是在2003年,
以他的第四本小說『重力小丑』入圍;
之後就年年都獲候補,甚至還曾一年兩本候補,
(直木賞與芥川賞一樣,一年頒兩次)
2004年以『孩子們』入圍;
2005年以『蚱蜢』入圍;
2006年後以『死神的精算度』、『砂漠』入圍,
直到去年才中斷。
伊坂幸太郎其實不是本名,
這是他仿推理大師西村京太郎取的筆名,
如何仿?就是名字五個字每個字的筆劃數都一樣。
作品集:
奧度邦的祈禱
前鋒線
活力黑社會轉動地球
重力小丑 ←預計要拍成電影
野雁與鴨子的置物箱 ←拍成電影
孩子們 ←拍成日劇(WOWOW)
蚱蜢
死神的精算度 ←拍成電影
魔王
砂漠
最後的愚者
陽気なギャングの日常と襲撃 ←拍成電影
フィッシュストーリー
ゴールデンスランバ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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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27, 2007 於 9:41 上午
· 歸檔於 book
京極夏彥說:
怪談小說的重點是在讀者的觀後感,與一般恐怖故事不一樣。
恐怖故事一定會在劇情中有讓讀者驚嚇害怕的情節,
但怪談小說的恐怖,往往都是在作者沒有寫出來的絃外之音。
非常好看的短篇集
http://kuso.cc/32E@
作者:朱川湊人
篇目:
精靈之夜
妖精生物
摩訶不思議
花食
送終婆
凍蝶
今天在書店看完了這本小說,
用非常快的速度,因為欲罷不能,
好好看唷,推薦推薦,
有數篇讓我差點哽咽。
* 精靈之夜
男主角在家道中落後,搬到一個平民住宅區,
因為擁有為數不少的怪獸書,以及各式各樣相關玩具,
讓他成了這個小住宅區最被羨慕的對象。
那裡住著一戶韓裔日人,其中最小的兒子,
因為年幼體弱多病,所以幾乎足未出戶,
整條巷子裡的人都因為國籍關係,不喜歡這戶人家。
男主角因緣際會下與這個小兒子成了朋友,
不過沒多久,這個小兒子還是病發死了。
男主角很自責,因為在他死前沒多久,
他曾跟著其他小朋友漠視過他一次。
在他死後沒多久,整個住宅區瀰漫著鬧鬼的謠言,
大家都說那個小兒子回來了,出現在不同的地方,
包括男主角,他也感受到了,但其實,他並不害怕,
他反而想再見他一面,讓他玩上次不給他碰的電動汽車…
這篇還蠻感人,調性淡淡的,
可是有段男主角心中的獨白,讓我看的好傷感。
那是韓國人的習俗,如果有這種過世的小孩子回來鬧的話,
死者家長就會分發給厝邊鄰居幾串紅辣椒,
讓他們掛在窗邊門前,這樣小鬼就會以為是火燄不敢接近,
因為他們很怕火。(韓國人認為人死後用火葬的話,等於死第二次。)
在整區都鬧鬼後,那對韓國夫妻,就沿戶發給大家紅辣椒,
每戶人家都急忙掛上,從男主角的眼裡望去,
整條路上滿滿的紅辣椒,真的就像熊熊的火焰一樣,
彷彿大家都在急著趕他(那個小兒子)出來。
* 妖精生物
這篇很不得了,不只是怪談小說這麼簡單而已,
在整本書中雖然是我最不喜歡的,但不得不說寫出這篇很了不起,
包括作者想講的東西,還有他的架構與筆法。
10歲的女主角在放學途中遇到賣怪東西的小販,
小販賣給了她一個用小玻璃瓶裝著的不名生物,
告訴她那是古代仙人變出的妖精。
那是一個小玻璃瓶,蓋子上面戳了幾個孔,
瓶子裡裝著水,妖精生物就生活在裡面。牠長的就像水母一樣,
只是在牠身體中心,類似半熟荷包蛋的生蛋黃處,
有著一張近似於人類的臉,還會發出滋滋的細聲。
妖精生物的飼養方法,女主角一回家趕緊抄在紙上。
1.每三天(還一天我忘了?)給牠換一次水,水裡要記得放砂糖,那是牠的食物。
2.絕對不能換成大的容器飼養,因為牠會隨著生長空間的大小變化體型。
女主角家中是開工廠的,父親一次意外導致身體受傷,
於是工廠大小事都交給資歷最長的員工管,
家裡還有個久病臥床的奶奶,都是由媽媽來照顧。
有次抑制不了心中的好奇,女主角把妖精拿出來放在手上,
黏稠稠的感覺雖讓她害怕,但有種更奇怪的感覺在刺激著她,
彷彿那個生物會吸吮她的手,刺痛又害怕,還帶著點欣喜,
是無法言喻的酥麻,讓她整個人起雞皮疙瘩,甚至囈語,
她嚇到趕緊把牠抓回罐子裡,不敢告訴別人這件事。
她其實一直懷念著那個感覺,還曾實驗性的把牠放在奶奶的臂上,
沒想到連臥病不起的奶奶,也會面紅呻吟,彷彿跟她有一樣的感覺,
代表這一切不是她的錯覺,知道奶奶也跟她一樣的女主角,忍不住吃起醋來。
之後故事拉的很長,歷經了女主角的初經,初戀(與工廠的新進員工),
母親的拋家棄子(為的正是那個女主角的初戀對象)。
在一次失控的情況下,她拿起刀子要把這妖精生物給殺死,
沒想到刀子劃破那淡黃處,中間確實是張人的臉,而且看起來是個老人。
最後她嚇的義無反顧把牠拿出去丟進河裡。
父親在母親離家之後個性變的越懦弱,女主角後來也被工廠領頭給強暴,
順理成章的跟他結了婚,生了小孩。
偶爾,她還是會懷念起那妖精曾帶給她的快感,
那是她人生中後來再沒有達到過的享受。
呵護著女兒入眠,女主角望著她熟睡的臉孔,
回頭看看自己死水般的人生,她彷彿聽到那個滋滋的聲音,
在體內呼喚著她,呼喚著她毅然決然尋找自由的勇氣…
整篇並沒有明說,但看完之後你自然知道作者在寫什麼,
利用妖精生物這個不存在的東西,來寫女孩子這種細膩的生理與心理,
而且母親與女主角後來的對照,女主角丟掉妖精與後來她打算做的決定兩種勇氣,
都讓整個篇幅架構的非常精巧。
* 魔訶不思議
這篇應該是整本書的精華。
忘了提,作者朱川湊人也因為花食拿到2005年的直木賞。
這篇我覺得讚透,好想叫大家都去看唷,
獨樂樂不如眾樂樂。XD
(人名有點多但我全忘光,所以有的會以代號表示,記錯的也請見諒。)
(主角我這邊用第一人稱)
達叔是我最好的朋友,
快四十幾歲的人了,還整天無所事事,
雖然那個年代不乏這樣的人,
或許因為比起父母,他比較不會嘮叨念我,
所以我最喜歡跟達叔在一起。
達叔是爸爸的弟弟。
達叔常常跟我說,人生總是充滿著意外與不可思議。
他帶給我們最大的意外,就是那天突然驟逝。
喪禮的過程父親一直保持嚴肅與緊繃,
我則是因為緊張忘了難過,緊張的原因是我必須完成一個任務,
那是達叔的小情婦B託給我的。
達叔有個正牌女友,大家都叫她嫂子,
而小情婦B是他跟我的秘密。
「你千萬不能讓你嫂子知道,如果被她知道我就完了。」
達叔當初這麼警告我。
知道達叔過世的消息後,
小情婦B悲痛萬分,哭了很久,
最後她託給我一個東西,那是一個小信封。
「答應我一件事。一定要把這個信封放到你達叔的棺材裡。」
偏偏整個喪禮過程,父親怕我出糗,盯我盯的緊,
我怎麼樣也找不到空隙,把信封偷放進去。
但在前往火化場的路上,載著達叔棺木的車子突然發不動,
於是整行人都被困在半山腰。
大家決議把車推過去比較打緊,
偏偏人仰馬翻,怎麼樣都動不了,
我不小心把小情婦B交給我的信封給打開,
沒想到裡面只是包著三根毛。(以那毛的長度絕對不是她的頭髮。)
我突然想到可能有個方法或許可能解決,
於是我連忙趕回去請小情婦B過來,
或許達叔想再看她最後一眼吧。
小情婦B黑衣前來,嫂子看到激動萬分,
B罵了達叔一番,幹麻要走不好好走在這邊折騰人,
沒想到罵過之後居然車子真的就可以發動了。
達叔也真是的,大概想說他死了,
這個秘密也不怕被嫂子知道,所以才敢這麼大洋洋。
可是在離目的地前還有一段距離,
運棺車又再度拋錨,把父親氣個半死,
一樣在大家怎麼也發動不了之際,
妹妹直美也說她知道怎麼解決了。
原來還有個情婦C,那是達叔與妹妹的秘密。
故事在達叔終於火化之後還有段終曲,這邊就不說了。
對男主角而言,他終於明白達叔的話,
果然人生就是充滿不可思議呀。
* 花食
這篇就真的感人了,
也是同書名的標題篇。
(接下來為了寫作方便,我都會主角第一人稱)
當哥哥的人就是這麼倒楣。
從她出生開始,我就上了一課,
果然全天下的父母都覺得自己小孩是最好看的。
等妹妹慢慢長大,她的異樣才開始表露出來。
我必須負起照顧她的責任,
父母親總是這樣要求,不管我願不願意,
但妹妹三番兩次的迷路失蹤,還是讓家人萬分頭痛。
在最嚴重的一次失蹤,她打算一個人撘電車到某個城市,
那是一個我都不知道在哪裡的地方,
沒想到在換車時妹妹迷了路。
那次為了要尋找她的下落,我無意間翻開她的筆記,
在其中一面,她寫著奇怪的東西,那漢字也超越她年紀會的範圍。
筆記的右邊寫下我們家人的名字,爸爸、媽媽,還有我,
筆記的左邊則是另一戶人家的名字,我完全沒聽過。
之後我問起她有關這筆記的事,
她答應告訴我,但要我同樣答應她一個要求。
原來從她小時起,就常常做著一個夢,
她在夢裡是另外一個名字,有愛她的爸爸媽媽,
還有一個哥哥,一個姊姊,一家住在那個我完全不熟的城市,
夢裡的她長大後被殺死了,所以她認為自己是那個女的投胎轉世的。
她對那裡的印象很深,有股力量促使著她回去看看,
她求我帶她去那裡,她想要一探究竟。
因為好奇心驅使(我自然不相信這鬼話),
加上拗不過她的請求,至少我陪著也比較放心,
於是我就利用週末的時間帶她坐火車去那裡。
那個城市果然就跟妹妹記憶裡一樣,
某某店的老闆娘,其實是她的同學,
她看到了她的父親,如今已消瘦到不成人形,
跟夢裡的樣子相差甚多,原來他在當初女兒死後,
為了懲罰自己,就決定再也不吃東西,
但又因為要給女兒上香,都不進食會死,
所以他只吃流質物或水,勉強補充體力。
(當初女兒跟他在同一間公司上班,
她在電梯裡被人殺死的同時,爸爸正在跟同事吃午飯。
所以每次他只要想到女兒遇害,自己正在開心的吃東西,
沒有辦法保護她時,他就會很難過,
所以他才決定用禁食來懲罰自己。)
妹妹對我做了一個畢生的請求,
因為我是哥哥呀,所以沒輒,我只好硬著頭皮這麼做了。
我帶著她作好的便當,
來到她前世的家中,要把這個便當交給她的爸爸。
當然大家都認為我是惡作劇的小鬼,
直到她們把便當打開後,
看到裡面是用杜鵑花堆起來假扮的飯,
她的爸爸突然流起眼淚。
原來那是花食,她小時候最常在公園玩,幫爸爸做的便當。
這篇一樣還有後情,但我也不多寫,
除了在講一個轉世的東西之外,
這篇男主角與妹妹的兄妹之情,
超級無敵感人的,連我這個沒有妹妹的人,
看了都差點在書店流眼淚。
作者厲害的地方在感人的點不只有那轉世後的相遇,
還有妹妹在這世與男主角(哥哥)的親情與牽絆。
在很早很早之前,爸媽就交代他要好好照顧妹妹了,
也不管他本人的意願。
當哥哥的人就是這麼倒楣。
* 送終婆
這篇我也好喜歡唷。
尤其看過圈套的人會很有共鳴,
因為這篇是在講『言靈』,
原來真的有這個東西。
語言是有力量的,
送終婆這麼告訴我。
在我住的小巷子裡,
有個七老八十的婆婆,
平日大家都不太敢跟她接近,
但她卻很有威嚴。
大家都管她叫送終婆,
我一直不知道是什麼意思,直到那天…
鄰居的老伯病奄奄,
在他還有力氣的時候總是酗酒鬧家打妻小,
如今他已病入膏肓,送到醫院去又被趕回來,
醫院的理由是反正也只是等死,所以在家裡就好了。
可是他就這樣時而昏迷,時而清醒,
清醒的時候也只是很不舒服的罵幾聲髒話,怎麼樣也掛不了。
於是他的兒子便找上送終婆,希望她能幫忙。
原來送終婆的工作,就是幫這種人早點往生,
方法很簡單,只要她在適當時間敲碗,然後唸完一長串咒語,
這樣那個人的靈魂就會與肉體分離,
咒語能讓肉體結束生命,讓靈魂升天。
那天她找上我,要我當她的助手,
我負責幫她敲碗,她要我在她念咒語時緊緊摀住耳朵,
一個字都不能聽進去,因為聽進去就會死。
言語是有力量的,這就叫做「言靈」。(與奈緒子媽媽的文字異曲同工)
會使用的人,可以用語言完成很多事,
有幫忙升火的言靈,有幫忙求雨的言靈,
還有很多很多,不過現在都失傳了,
因為科技進步,人類能夠達到的事越來越多,
再也不需要靠言靈來完成。
就連致死的言靈,也即將葬送在送終婆這一代了。
所以她才想要找助手,另一方面是為了要讓自己保持不驕妄,
其實她可以全部自己來的,並不需要我幫忙。
做這行的如送終婆所說,因為有決定人生死的能力,
所以常常會自滿,把自己神化,而我的存在,
可以讓她時時提醒自己,當年她也是從助手這個身份過來的,
在罵我的過程中,如同是罵她自己,從前的自己。
有時候人家找你來,但在妳幫忙結束掉他病重家人的生命後,
他還是會追著你又哭又打,彷彿你是兇手一樣,
送終婆這個工作永遠都是孤獨的。
她沒有強迫我繼承她的事業,儘管後來家人也不反對了,
而我又是她看重唯一有慧根的人;
她說,如果我沒興趣,那這行在她死後結束也無所謂,
畢竟這個學了,就是一輩子的事。
我其實還是會害怕,所以不敢答應,
但是在送終婆臨死之前,她要我送她最後一程。
於是我拿起她早抄好的小紙條,開始唸著那些咒語…
這篇寫的很有味道,
我很喜歡女主角最後終於唸出咒語那段,
送終婆一邊敎她,她一邊結束掉送終婆的生命。
可惜最後的最後,女主角長大成家那段獨語,
是我覺得多餘的小敗筆,畫蛇添足了。
* 凍蝶
喜歡喜歡,這篇也是好動人。
而且這篇很厲害,奇談中再包奇談。
先提到的第一個奇談是「電車人」,
這只是整個故事的插曲,跟故事本沒有太大關係,
作用是作為男主角處境、心境的象徵。
但這個怪談我覺得寫的好好,
把恐怖與心酸結合在一起。
電車人是什麼呢?
我們常會看到有人臥軌自殺吧?
但這些輾過人體的電車,最後都到哪去了呢?
你以為會因此淘汰嗎?根本不可能。
沒有可以替換或調度的其他電車,
所以這些車子還是得繼續跑。
那些輾過夾雜殘留在車底的肉屑,
就會這樣留在裡面,不會有人清掃。
每當電車行經鐵道與鐵橋,
因為地勢的突然抬高,
所以電車都會陣了一下,
於是殘留的肉屑就會掉在鐵橋底下,
然後每塊肉屑會結合起來,慢慢化成人型,
他們就是這裡指的『電車人』。
電車人害怕人群,所以白天都會躲在鐵橋下,
到了晚上才會出來覓食,
可是如果你看到他一眼,你就一定得死。
電車人雖恐怖,但他們也是孤獨的,
必須永遠與人群隔離,生活在黑暗之中,
就跟男主角一樣。
(電車人是男主角哥哥告訴他的一個傳說)
(而他哥哥在長大後卻也意外葬身在電車之下)
男主角因為家庭背景,
所以總是遭到別人異樣眼光打量,
從他小時候4歲進幼稚園開始,
每個同學的家長都會叫自己的小孩不要跟他玩,
不與他有任何身體接觸,久了男主角也習慣了。
(到底家庭背景因素是什麼,我一直沒看到,可能故意不講。)
等到上了小學後,他以為終於可以換新環境重新來過,
所以他便更積極的打入人群,主動的找新同學攀談,
一開始的確真的有了不錯的互動,
不過久了一樣的情況還是重演,
每個同學的家長又開始紛紛提出警告。
有個新轉來、住比較遠的同學,就成了他的唯一死黨,
他甚至還去過他們家玩,對方家人也都對他很歡迎,
直到他家的事情再度傳入人家家裡。
他徹底沒有朋友了,死黨也被迫無法跟他玩耍,
他覺得自己就像電車人一樣,孤單的活在人群裡,
大家不會排擠他、欺負他,應付性的話還是有交談,
但他就是不在大家的世界裡面,永遠都被隔絕在外。
那天他意外來到一個墓園,認識了一個比他大很多的姐姐,
她不是當地人,從家鄉來到這裡賺錢,在一間咖啡店上班。
不久之後他們兩個便成了要好的忘年之交,
每個星期三固定時間,他們都約好在墓園見面,
她專心的聽他分享生活中所有虛構出來的快樂生活,
自然而然的他就對姐姐說了謊,他把學校發生的趣事,
說的彷彿自己是參予者一樣。
某個冬日,他在墓園看到一隻蝴蝶,
男主角為這冬蝶的生命感傷,
牠沒有算好時間,天氣一暖和就誤以為春天已到急忙破蛹,
結果活不了這一季。
但姐姐說,不是這樣的,
我們要為牠高興,因為牠其實是春蝶,
從春天一路活到現在,已經活了三個季節了。
她告訴男主角在她故鄉一個南方小島上,蝴蝶是會冬眠的,
每當冬日來臨,成群的蝴蝶就會停在樹上,收起翅膀一動也不動,
當地人稱牠們為凍蝶,稱那樹叫蝴蝶樹。
男主角以為姐姐在說謊哄自己,
隔天到了學校急忙的問老師、去圖書館找資料,
沒想到在日本南方小島,真的有這種蝴蝶。
其實他曾懷疑過姐姐是不是不存在的幽靈,
直到有天他比她早到,親眼看到她從路的某方出現,他才覺得自己太傻。
那天他又在墓園看到一隻蝴蝶,
姐姐出現後,他急忙叫她過來看,
而姐姐看到後卻悲傷的留下淚來…
後面就略過,這個故事很悲傷,
從邊緣小孩出發,處理了一個很感人的題材。
結尾的悲傷有雙重,
除了那隻讓姐姐流眼淚的蝴蝶,
道出了姐姐離鄉背景的真相之外,
後來男主角去姐姐上班的”咖啡店”尋找姐姐,
當他看到她的那一眼,
這邊也寫的好動人。
我跟姐姐說要去她的咖啡店找她。
但姐姐說:「我們這間咖啡店只賣黑咖啡,不能加糖、加奶球。」
在我看到姐姐的那一眼,
她跟平常看到的樣子完全不一樣,
全身近乎裸露,只穿了薄薄的黃紗,
就跟那會冬眠的蝴蝶一樣,好美;
「這裡不是你小孩子可以來的地方,等你長大再過來吧。」
等到我長大後終於敢去那裡,
已沒有人聽過她的名字,
我想她可能已經回家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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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 14, 2007 於 7:36 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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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活著的方式
小米一直到今天才跟我說。
其實這幾年每到生日,她都會收到他的 e-mail
就是一句話──
Happy Birthday
每一封她都存起來。
每隔六個月,小南生日的時候,小米就把同一封信回傳給他。
我笑她那麼沉得住氣,那麼耍心機,小米說:「我連他結婚的事都沒問過‥‥‥多寫一
個字,都會心痛‥‥‥」
於是每一年的生日祝福,就是唯一可以知道他還活著的方式 ,或者說,知道他還有一點
點在乎自己的方式。 今年生日已經過了,已經過了三十六個小時,小米都沒有收到小南
的訊息,她開始慌了。我要她直接寫信去問。「那怎麼可能‥‥‥他忘了就忘了吧!」
說這話的時候,小米的聲音像是一口水嚥不下去。
幾天過後,我收到小米的簡訊 。
「今天晚上十一點五十六分我才收到他的祝福。」
原文如下:There are things I care about everyday but can only say it once a
year. Sorry about the delay. (有些事我每天都掛念,但只能一年說一次。遲到了,
對不起。)
幾天後,無意間在路上碰見初中同學,他是剛從上海回來的,聊天時我好奇地問起小南,
同學跟我說 , 你不知道他已經走了嗎?
「走去哪裡?」
同學說:「天國。」
然後是可想而知的短暫對話,「不好笑」,「你有看到我在笑嗎?他走了快一年了。」
我感到一陣暈眩,暈眩過後,我想到小米。為什麼這麼大的事我們沒人知道,小米也不
知道?因為我們從小南說要結婚之後,就幾乎拒絕聽到任何有關他的消息。但前幾天的
那封 e-mail是怎麼回事?
我翻出早已不用的通訊錄,壯著膽子打去小南的家,也不知號碼是否還管用。
有三個日子改變了
一個年輕女人接起了電話,說是小南的姐姐。我表明身分,問候了幾句,最終忍不住問
了她,如果小南早就不在,怎麼會有 e-mail ?她哭了出來,小心翼翼跟我說:「請不
要再追究這件事,這是小南走之前要我幫他做的。他要我每年幫他發一次 e-mail ,我
忘了,過了快一個禮拜才想起來。」小南姐姐要我守住祕密,但這樣的事怎麼可能瞞得
了永遠呢?
但要我去跟小米戳破,那也是不可能的,要講也不會是我講。我跟小南姐姐多問一些情
況,病因是腦腫瘤,時間呢,發現時是四年前,後來都在大陸尋求另類療法。四年前 ?
那不就是小南給小米留話說要結婚的那年?
「那小南的太太呢?」
「什麼太太?小南沒有結婚啊!我們家人都知道他一直在等小米啊!」
接下來我在電話裡足足沉默了三十秒。
我在想,這是怎麼回事?或者說,我已經猜到怎麼回事,但我在懷疑,這怎麼可能?這
一切是小南的安排嗎??什麼?假裝閃電結婚,從此消失,一年一次生日問候,一直到
‥‥‥要一直到什麼時候?他要小米對他死心,然後讓小米知道他永遠記得她。這是愛
嗎?這世界上有這樣的愛嗎?這不是通俗小說裡的情節嗎?但它又遠比小說情節真實、
充滿細節,小南、小米在我腦海栩栩如生,他們的憂傷歡笑,那不是演出,是漫漫時間
長河中的呼吸。
我全身的汗毛都豎了起來,那是在我掛上電話,走到巷口看著路上熙來攘往的人群時。
我需要盯著一個個陌生的人,來讓自己緩緩回到現實。我會先回到現實,然後再重新一
點一滴讓自己進去小南的世界,去感受他感受的,去編織他所編織的。
我不確定我能感受到什麼程度,但我知道,每一年每一年,有三個日子對我來說是永遠
地改變了,小米的生日、小南的生日,和我自己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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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 14, 2007 於 7:32 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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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言
後來不管身邊換了多少對象,他們都保持一種奇妙的夥伴關係。小南在小米出國期間,
甚至常常去找小米的爸爸聊天,表明不管他換了多少女朋友,他都會等小米,除非小米
結婚,否則他不會放棄。
這種說法聽起來很滑稽,但是很動人,小米每每聽到,雖然嘴裡說死也不會嫁給小南,
但還是沾沾自喜。
小南去維也納找過小米一次,兩個人一起度過三天,第四天小南就不見了,留下一張紙
條,「我在台灣買了一張環歐火車票,我要好好利用‥‥‥」
小米回國後,就在一家打擊樂教室教小朋友,小南即便當時不乏風流韻事,只要小米一
通電話,小南都會出現。小米對他的依賴不是生活上的,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每當小米
感情受挫時、工作不順時、對自己缺乏信心時,她就需要小南的「諾言」來當作自己的
強心針。
這些年當中,他們也曾經試圖在一起,畢竟互相取暖的兩個人,火花是取之不絕的。但
是復合的第一個禮拜,兩個人都變得無話可說,壓力大到令人窒息,於是再來整整三個
禮拜沒有聯絡!
小米告訴我,就在他們談好分手的那個晚上,他們去吃飯,兩個人又回到了以前一樣,
滔滔不絕,甜言蜜語。
小米常常說小南很了解她,或者說,因為他們很像,都不能忍受跟另一個生物膩在一起
太久,所以他們之間的距離總是剛剛好。剛剛好到「現在什麼都沒發生,但是永遠都有
可能會發生什麼」。
自由
一天,小南打電話給小米,說找她吃飯,小米說晚點要出門工作,現在不想出門。於是
他買了三明治去她家,吃完小米趕著出門,他送她去,經過安和路信義路口的婚紗店
(現在掛著林志玲的海報),他突然問小米:「你如果結婚,會拍哪一種婚紗照?」
小米把臉一揚,冷冷地說:「最討厭婚紗照了,如果結婚才不要拍照,麻煩死了!」
「我同意,麻煩又浪費錢。」小米相信小南在暗示什麼,雖然小米還是覺得自己不會嫁
給他。
兩天之後,小米去看《落跑新娘》,出戲院聽手機留言,是小南,「我要結婚了,新娘
你不認識,我一直沒跟你講,因為不到最後一秒,我都不能確定。對不起啦。我什麼事
都跟她說,她不相信我們只是朋友,所以我必須很正式跟你說,我們只是朋友,我愛的
人是她,她現在就在我身邊‥‥‥」
這世界上有比這個更機車的事情嗎?
他高興跟誰結婚就跟誰結婚,那是他的自由,但他有必要一直隱瞞嗎?不到最後一秒不
能確定?那他根本就是永遠不能確定!他們要怎麼拍結婚照,那是他們家的事,有必要
來搞我嗎?這是「朋友」的行徑嗎?還有,最不可原諒的,有必要在她面前打電話來羞
辱我嗎?「不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這不是小學生都知道的公民道德嗎?
小米在手機裡說她沒有掉眼淚,她說她很好,終於解脫了,不用再為小南的幸福負責,
所以開著她的黑色吉普車把台北市繞了三圈,她說,她覺得很可笑,對於過去的十三年
都相信他的諾言,可笑的是自己。我說這一圈繞完就回家吧。
後來小南是何時結婚的,我們並不知道,起碼這群至死護衛小米的朋友都不知道,只知
道從消息曝光那天開始,再也沒人從小米口中聽到小南這兩個字。
故事並沒有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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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 14, 2007 於 7:29 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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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泉主我今天剛看了生日快樂,
雖然沒有說多喜歡,但不否認渲染力超強,
所以接連幾篇都會是相關產物,
敬請包含。:p
電影改編自劉若英的《我想跟你走》一書其中這則短篇。
(1)
那天是我的生日,遇上了七級颱風,外頭的風雨真的很大,大得讓人心慌,
這種時候,除了擔心災情,也會想像那些跟我一樣獨居的孤男寡女的心情。
就在這時候,電話響了,小米打來的。落寞地問:「你在幹嘛?」
我說:「沒啊!呆著呢!」
小米是我多年的好朋友,平時不常聯絡,或者說,只要她出現,肯定有事。
當然她也可以這樣形容我。
我問她:「又怎麼了?」
她說:「沒啊‥‥‥」
沉默了一陣子,她才悠悠地說:「已經過三十六個小時了,他都沒有 e-mail 來 。」
我先是一頭霧水,接著想起前天就是小米的生日。她有一個相交十多年的前男友小南,
即便分手很久了,兩人平時也不聯絡,但每年兩個人的生日,他們必定相互問候對方。
那年,小米十七歲
小米有點輕描淡寫,但我知道她傷得很深。她就是那種愈輕描淡寫傷勢愈嚴重的類型。
但要說她在乎的是小南 ,不如說要命的是生日。 每當生日快到的時候,小米就開始陷
入一種焦慮,那是一種既興奮又注定要受傷害的氣氛 。 是因為年齡與日俱增嗎?還是
因為適婚年齡已過?但這又是每個都會單身女性的問題 ,小米又何苦為難自己?
以上只是我的猜測 ,因為我知道 小米不太喜歡聽到人家說「生日快樂」,連我跟她
這樣的朋友,在她生日的時候,都不會去自討沒趣。 但小米同時又不高興人家提都不
提她的生日,好像她的降臨世界沒有任何重要性。是啊,誰要那種全人類都不記得自
己生日的感覺呢?
對於這種天人交戰的難題,她的處理方式是,在生日的那天,關掉手機,拔掉家裡電
話,不上網。矯枉過正嗎?應該說把頭藏在沙堆裡是小米的拿手絕活。
小南是小米的初戀情人,那年,小米十七歲。十七歲的失戀跟談戀愛好像一樣劇情單
純,當事人以為自己的故事很壯烈,觀眾看起來不過如此。
他們分手後的十年之間,都維持當好朋友,甚至當初小米去歐洲唸音樂,也是小南鼓
勵她的。他說他們的相處方式已經走進死胡同,小米太依賴他了,如果小米不暫時離
開,她的人生就完了。 那年,他考上交大,小米只是文化候補。
於是小米真的走了。
而她的人生當然也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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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16, 2007 於 4:54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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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著DVD的發行
台灣的書店這本小說也已上架!
今天經過金石堂的時候剛好看到
就順手的翻了一下
電影跟小說是差不多的
不過小說更豐富了一點
而且….
書其實還蠻好看的
所以熱賣也是有理由啦
真的是電影把它拍的太cheap~
電影你要嘗試服用也是可以的
不過推薦大家看書啦XD
ps.小說中有幾段篇幅大膽描寫同性做愛的過程
這當然在電影裡沒演啦 :p
然後男主角(也就是作者本人)
居然第一次的性經驗是在13歲耶 @@
對象就是Joseph Fiennes飾演的那個腳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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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 31, 2007 於 4:08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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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多少人看過藍宇的電影前,是先看過這個網路小說的。
這篇小說是在網路上發表,當時作者是無名氏,不過卻造成相當
大的轟動。當年在知道關錦鵬籌拍藍宇這部電影後,我就瘋狂的
收集周邊所有資料,想當然爾包括這個原著。
當我先看完原著,再看完電影後,忍不住想問:
1.大家喜歡這個電影嗎?
2.有看電影也看原著的人,比較喜歡哪一個?
我還算喜歡電影,雖然沒有我想像中感動,不過比起來我喜歡小
說多很多,雖然它很粗俗,遣詞用字上幾乎就是色情小說,但對
我而言,我看小說獲得到的感動比較深。
當年我看小說有看到相當惆悵(哭我倒忘了有沒有),可是電影沒
有帶給我同樣文字的感受,或許這就是我對電影小小失望的原因。
當時記得聽完黃品源的「你怎麼捨得我難過」,我步出戲院,居
然沒有太大的情緒起伏,這與我看完『我的軍中情人』後心中揪
成一團是差很多的。一方面我自己的確也納悶,明明筆風還是同
志色情文學的小說,居然可以讓我看了頻頻感動,所以我想可能
越俗野的東西,直接得到的收穫會越多。簡單的東西往往力量更
大,電影顯然是包裝的過度漂亮了~
現在再回去看小說,雖然已無法判別正確感覺,不過至少因為電
影多了一個新收穫,就是文字的腳色已經可以確切轉化成實際的
人像。當藍宇=劉燁,悍東=胡軍,重新去咀嚼文字會更有畫面。
另外小說在性愛場面的描述大膽果決多了,
電影果然是拍不出來的。XD
原著在這邊↓
沒想到多年前我看的網站,現在居然也還在。
http://lanyu.gstage.com/big5/before/nove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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